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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票作纳税调整及逾期三年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2011-12-27 14:30:4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1、没有收到发票原件,只有复印件,入了费用,是不是要作纳税调增,有什么文件要求,请写出第几条第几款?

2、逾期无法支付的其它应付款,可以和其它应收款对冲吗?如不能,那么逾期几年未支付的其他应付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交企业所得税?逾期几年转入营业外收入,是什么文件第几条规定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必须是发票,否则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不能对冲,只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其它应付款才需要转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几年需要转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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