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进口补征的增值税能否抵扣

2012-01-15 10:36:2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我公司在海关年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公司有一笔进口业务报关时海运费和运保费未计入报关金额进行报关,对此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补缴该部分的金额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并开具了进口专用增值税缴款书,问题是:我公司能否抵扣该部分进口增值税呢,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补交的增值税能否作进项税抵扣,应有以下几个条件:
1、要有海关完税增值税缴款书;
2、确实提供有关对外支付款项的凭证(L/C,T/T,D/P)
3、要在取得缴款书凭证之日后的180天内
4、要在税务网络上进行输入,报盘,或者出具专门报表。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