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所得税汇算调事项

2012-04-17 21:15:40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车辆在09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于09年计提预计负债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在09年所得税汇算时做了纳税调增,现于2011年该事故赔偿已终结,经法院判定由我公司承担90万元支付给受害者(有法院判决书)。请问在2011年做所得税汇算时是否可以做纳税调减。谢谢,并请提供相关文件支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做纳税调减。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