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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所得税的问题
2012-05-24 23:12:27
提出如下问题: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老板在香港,国内有二家生产型企业,其中一家是高新企业,并将在2013年进行复审,另一家不是高新企业,但这二企业在一起,生产同一种产品,现在我们想把二家企业合并在一起,二种方法,一种是吸收合并(把不是高新企业的那家把资产卖给高新企业),另一种是直接合并(就是把另一家合并到高新企业那家),请问这二各方法,合并后还享受高新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合并后只要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可以享受15%的税率。两种方法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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