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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个人所得税
2012-05-28 21:23:1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本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但是特殊情况会将部分员工工资推迟到在下一个月10号发放,我想问一下比如张三4月25号应发工资为5000元,推迟到5月10号发放(虽未发放,但其工资已经计提,个税也已计提),但5月25号又发放4月份工资4000元,5月25日在计提4月份工资时只缴纳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这样做对吗,还是需要在5月份将该2个月工资合并扣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你的处理是对的,工资分月计提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不影响个人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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