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买来一些使用过的旧设备,请问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精神,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主管税务机关首先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如果有关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难以准确估计,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合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购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首先按买价确定计税基础;
——然后根据“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确定折旧年限;
——最后确定残值,计算折旧。
确定折旧年限有以下四种方法供参考:
一、已知取得的旧固定资产在对方已使用多少年,那么按着法定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如:购买一台旧生产用设备,已知使用7年,这样就可以确定以后的折旧最低为3年。
二、不知对方使用年限,但已知这台设备是八成新,你也可按着法定年限确定折旧年限10年,确定最低不得少于8年。
三、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成交价,你可以按同类固定资产恒量这个资产的原始价值,如:购买一台旧生产用设备,成交价50万元,已知同类资产现价100万元。那么你可以按最低5年确认。
四、购的旧固定资产对方已提足折旧,对买方来说是购买的固定资产,有支出就要形成固定资产。并且也要通过折旧收回这笔支出。这样就需要技术人员(专家)判定还能使用几年。最好有鉴定报告。
总之:对取得旧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要依成交价确定,如果取得的是捐赠的旧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按“公允价”计入企业接受捐赠所得。然后也可根据上述方法确定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