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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返点,所得税前扣除

2012-08-27 22:51: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与客户签定了如下协议:如2011年销售达到一定量,给他们2%的返点,2012年8月,我们开红字增值税发票给客户。请问,该折扣是否能在2012年的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可以,是否有条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按以下原则处理:
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同时冲减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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