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通过联合探矿方式收取联合勘探款再投入到地质勘查工作中,收取的联合勘探款是否能确认收入?在什么时候可以确认收入?依据的法规有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确认收入。在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营业税条例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营业税条例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应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缴纳营业税。帐务上收入的确认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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