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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中的个人所得税

2012-09-01 22:32:4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单位现在是联营企业(有两个自然人股东),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事务所评估(无评估增值)将此前经营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全部转入资本公积,此项处理是否涉及自然人股东缴纳个税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请予赐教,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以未分配利润转为资本公积已经隐含分配和股东投入两个环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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