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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企业卖原材料问题

2012-09-07 08:07:0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深圳福田保税区内的企业,大部分产品出口,少部分产品国内销售,原材料大部分进口,少部分国内供应商供应,国内采购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已按外销的销售比例转出进项税。现在,因国外客户撤消订单,需将此订单的原材料销售给国外客户,此批原材料有国内采购的,也有国外采购的,问题如下:

1、销售原材料给客户,出口是否要交增值税和关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国外采购的原材料销售有没有什么区别?此部分国内采购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之前已按采购当期销售比例转出了,现在是否还要重新计算转出?

2、以采购价销售原材料和以加成价销售原材料交税上面有无区别?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现在,因国外客户撤消订单,需将此订单的原材料销售给国外客户”?

1、是的,保税区出口不涉及增值税和关税的问题。
2、因为出口价格的审定,需要海关监管。对增值税及关税是免征无实质影响。


详细问题,请咨询当地的海关或主管税务机关,由于保税区政策地方性比较强。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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