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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勤费问题

2012-10-29 18:32:4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坑口停产放假,为解决部分值班人员上班通勤问题,我公司与几台出租车司机签订租车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的规定,我单位拿协议书及身份证到税务局按次开具不超过500元的免税发票。但当地税务局人员说,每台出租车每个月只限开具一次低于500元的免税发票。(当地税务人员对65号令是这样理解的)请问老师这样理解对吗?每个出租车司机每个月的通勤费2500元左右,我认为每个月只要累计开票不超过65号令规定的限额,可以多次开具500元限额的免税发票。请老师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建议改为按月纳税,(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应该是每日,可能税务的理解不对。建议和税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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