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购买设计软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请问能否抵扣进项税?还有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几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取得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2、软件计入无形资产。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软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