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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投资者按投资比例取得的利润分成还需交税吗?

2012-11-20 17:14:0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中美合资公司,美方为法人股东,请问我公司产生的税后利润分配给美方,请问美方按投资比例取得的利润分成还需要交什么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预提所得税10%。非居民纳税人预提所得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三条 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不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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