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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压覆资源补偿收入是否交纳营业税

2013-01-06 11:00:44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煤炭企业,已取得A井田的探矿权,目前尚未开采。B公司因修建铁路压覆我公司A井田部分区域,与我公司签订了《压覆井田煤炭资源补偿协议书》,对我公司支付了补偿款,请问对该笔补偿收入我公司是否需交纳营业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需要,不属于营业税的劳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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