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股权、未分配利润

2013-02-03 17:46:23
提出如下问题:
甲公司于1996年成立,企业性质为中外合作企业。由A(中方,个人独资企业,占股权66.67%)与B(外方台湾,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权33.33%)投资的。合同签订B每年等额分配,清算时所有资产归A所有。目前账面未分配利润有6000万元。

1、于2013年合作期满。若双方进入清算,需交纳什么税?

2、若双方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交纳什么税?

3、若B把股权转让给A,又需交纳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于2013年合作期满。若双方进入清算,甲公司需交纳清算企业所得税(25%)。A需交个人所得税(20%),B需交预提所得税(10%)。
2、若双方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A需交个人所得税(20%),B需交预提所得税(10%)。

3、若B把股权转让给A,B需交预提所得税(10%)。合同需交印花税(万分之五)。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