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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土地使用税扣除问题

2013-03-29 12:55:4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由于土地面积重新确认,地税局要求我单位需要补交2012年度土地使用税10万元,于2013年3月缴纳。请问老师,这10万元土地税是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处理?还是允许直接进2013年度管理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谢谢!有何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补缴的税款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2、由于现正处于汇算期,是否可以在2012年度税前扣除(调整申报表),建议你咨询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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