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性的外商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是营改增的试点企业。由于产品出口欧盟国家,需提供一些相关的认证方能向此地区销售,现我公司与境外认证公司A签订合同,A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认证服务,出具相关证书,并提供发票,我公司向境外A公司支付货款。请问:
1.此业务我公司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是否是营改增的业务?如何计算抵扣税额?需要什么手续?
2.向境外A公司支付款项时,是否需要代扣其他的税项?代扣的税项如何计算?税率多少?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可以低扣,属于增值税业务\按6%低扣.
2\需要代扣6%的增值税,相关的城建税及附加.
非居民所得税10%(由于认证业务全部发生在国外,可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