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分公司纳税问题

2013-04-18 15:10:50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没有设帐单独核算的外地销售分公司,所有业务均在总公司进行,发票,发货及收款均是总公司和客户直接往来,分公司不出具发票,分公司只是销售人员的一个办公场所。这种情况分公司也需要申报纳税吗?也需要开具总分公司分配表吗?相关的纳税问题是怎样的?谢谢回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2]40号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以及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实行本办法。

可以申请由总公司申报.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