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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1、继续原企业经营属于股权转让。2、税法规定转让矿井、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井时所转让的机电设备等一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3、采矿权可以单独转让。 4、合并的适用主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
| 专家回复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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