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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问题

2013-04-25 23:21:30
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公司购买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煤矿,在没有变更采矿权之前,从新建账,以原企业名称经营。我公司又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A,将煤矿采矿权更名为A公司,现将煤矿所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全部转移至A公司,此种操作是否属于合并企业?涉及何种税收?欲将煤矿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平行结转过入A公司继续经营是否可以?注销该煤矿是否需要清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购买煤矿企业的股权,不能从新建账。因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新股东接手后不得改变原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
2、煤矿企业与公司A可以合并,但必须合理。应该是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合并弱的企业。
3、注销必须走清算程序,结清各项税款。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1、继续原企业经营属于股权转让。2、税法规定转让矿井、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井时所转让的机电设备等一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3、采矿权可以单独转让。 4、合并的适用主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专家回复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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