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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间产生的废品损失

2013-05-06 22:48:40
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一个刚成立的公司,在试机过程中产生了一批样品已入库,金额为:30万;经检验叛定为为合格,作废品处理,收入为:10万元。请问,20万损失该入哪个科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而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还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可见,试运行收入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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