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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增值如何计算

2013-08-15 14:21:4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从国外进口原料进行加工并出口销售,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是13%,请问老师进料加工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的余额。
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业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并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且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料件,以及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保税区内的企业购进并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进口料件。
2、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应按当期全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当期全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时,以收齐凭证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扣除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免抵退税额。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第二十七条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应当征税的,海关按照以下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四)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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