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我公司的分公司想废业,具体需要的资料有哪些?重点债权债务的资料有哪些?如询证函提供不出来能否办理废业手续
2.我公司的分公司已不经营,如不清算且不废业会出现那些问题,对我公司及分公司有哪些影响?有哪些涉税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提供债权与债务明细,无法偿还的债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清算所得)。收不回的应收账款申报核销。具体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2、不注销,分公司应按期申报流转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
1)总分支机构不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缴纳。
2)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