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5年独占许可

2014-06-23 20:57:38
提出如下问题:
A企业将自有专利技术与B企业签订技术许可协议,按B销量为基数从B企业收取使用费,签订是5年独占许可协议,A享受了税收优惠。5年未满,此协议如何终止?终止后A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会补缴?如果A企业与B企业终止后继续与C企业签订独占许可协议,是否延续A企业5年独占许可?(即在同一时间内保证了全球独占)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何终止属于法律范畴,不在答疑范围内。
终止后A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应补缴。
若A企业与B企业终止后立即与C企业签订独占许可协议可,则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但各地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具体事宜建议咨询当地税局。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