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属外商投资的生产型企业,现有一批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未经任何加工准备一般贸易出口,请问可以申请免抵退税吗?请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如不能怎样操作会比较好呢?盼答为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有关进出口文件未有直接涉及这种情形的。
2、允许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的货物为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非具有外贸企业出口资质。
3、建议,咨询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