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请教我公司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开发产品,并对其支付开发费
1.该业务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
2.对外支付开发费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该业务属于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目前减按10%计算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