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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问题

2014-09-25 12:27:55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我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分配2013年税后利润,按投资比例外方分配25万元,交25000元所得税,中方收到分配的75万元企业如何做帐务处理,还需要并入所得交企业所得税吗?相关文件号,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股利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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