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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税务问题

2014-10-16 18:25:02
提出如下问题: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分别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进料加工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加工出口货物,从国外进口原料等,经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等,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本通知所称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包括出口企业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并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且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料件,以及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保税区内的企业购进并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续的进口料件。


3、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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