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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草皮)注册及免税问题

2014-10-18 10:46:28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注册农产品(草坪)自产、销售的公司,如果机构所在地和具体生产经营地不在一个市(同一省),在办理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及开发票等业务方面,方便吗?如何办理免税手续,需要提供什么手续和提供的资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方便,建议贵公司设立在一个地区。
(国税发[2006]37号): 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情况,一般向税务登记地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外出经营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在经营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所在地缴纳。同时,参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2008年11月20日 财税[2008]149号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对照你的农产品是不是初加工,是不是在地范围(有目录)的,如果符合,就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申请什么具体材料,不同的地区可能对具体资料要求不一致。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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