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从总部进了一些货,是以样品的形式走快速通关进来的。我们也不需要支付总部货款。请问首先这些货能卖吗?其次,如果卖的话能给对方开具增值税票吗? 如果可以开我们就只有收入,没有相关成本可以结转。有问题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不支付货款,属于接受捐赠收入,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销售后,无发票无法在税前确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