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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存货的税务处理

2014-11-04 15:32:55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有一批存货要报废,涉及到哪些税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涉及到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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