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公司办公场所是法人名下产权,房子是08年买的,09年才拿到房产证。一直以出租的名义租给公司办公,期间没交过任何税种。这种情况是需要代交个人所得税还是房产税,或是两者?缴税的比例是多少?有相关文件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涉及代扣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义务。
根据财税[2008]24号:个人出租住房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