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1、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市,不在同一县区,分公司也办理的了税务登记证,是设为非独立核算,还是独立核算为宜? 2、如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总公司的存货与固定资产设备,由总公司调入分公司,我们应如何帐务处理,涉及到的会计科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是原企业所得税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条件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总账在总公司,分公司建明细账。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报表汇总为简单的合并,对冲内部往来、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