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人员比较多,工会经费比较高,公费经费的缴费标准是什么?怎样才能合理避掉一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总工会对基层行政方面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规定自上而下逐级上解形成各级工会的经费来源。各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为:基层工会的分成比例一般不少于60%,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的分成比例不超过35%,具体各留多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决定;5%上交全国总工会。
2.实务中,减少工会经费的办法通常是减少职工人数、减少工资总额以及和上级工会协商减少上缴比例。
3.建议和主管部门沟通。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