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向境外支付咨询费的涉税问题

2015-12-23 20:58:1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单位与台湾一家咨询公司签订了咨询合同,对方派人员来境内做咨询,时间2个月.请问我公司需要代扣增值税、所得税吗?如果需要代扣,税率分别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需要代扣增值税,税率6%、所得税,税率10%。咨询业务属于营改增的范畴,增值税税率是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这些税费属于台湾公司应承担的费用,不能在贵公司税前扣除。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