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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转出与视同销售

2016-03-17 14:32:5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购入一批市场宣传品,在市场推广中发放,宣传品制作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代开发票税点为3%,我司将些税款作为进项税转出,当我司将物品无偿发放时,是否需要再视同销售,记销项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1这些税款不能作为进项税转出。视同销售,就是按会计规定不必做收入处理,而税收上要视为取得收入处理。既然是收入,就需要按规定计提销项税。所以,税法规定,视同销售不转出进项税,而是作为计提销项税处理的。
2当贵公司将物品无偿发放时,需要再视同销售,记销项税。
3.建议和主管税务局沟通确认。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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