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从2005年起未进行过利润分配,现准备增加公司实收资本,转增金额1.77亿元从未分配利润中转入。
2、我公司准备增加实收资本,转增资金9500万由母公司债务,以资转股形式,另由母公司现金投入576万。
针对上述两家公司增资,请问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印花税如何计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企业将未分配利润增资,股东为自然人的,股东个人需要按增资额*20%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法人股是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2、母公司以债权转股权属于债务重组,子公司获免的部分债权应做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中,与当期利润总额合并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增资金,企业应按增加的增资额*万分之五计算交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