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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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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税金扣除比例
2016-04-09 13:00:42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办法》规定,“支付给个人的销售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收入金额的5%”;但是根据财税〔2009〕29号,“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前者并没有规定支付给中介机构佣金的限额,但是后者有规定;请问应该如何界定企业支付给中介机构或公司的销售佣金限额呢?具体限额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法规没有在进一步明确,建议咨询一下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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