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房屋资产经营性租赁,出租方与承租方分别有涉及那些税种?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不动产的租赁,出租方老项目可以按5%的简易征收,新项目按11%的税率征收。由出租方也就是房产所有人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暂税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房产产权出典或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外,房产税均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出租方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
承租方涉及到印花税。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