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以在建工程投资全资子公司,按原来的政策,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按什么金额缴纳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1、有形动产投资增值税视同销售。
2、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不涉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事项,也不适用上述规定。目前政策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