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新股东进入原股东股权稀释的账务处理/

2016-11-24 22:00:2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医院属于N个自然人成立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现有新股东加入,但原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还是1500万元,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原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否应分新股东投入的资本方能维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也就是相当于平价转让原各自所占的股份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引进新股东是不是应该走增资的途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引进新股东如果保持注册资本不变,原股东应进行股权转让,贵公司可进行股权变更的账务处理,是引进新股东,可以按平价转让。引进新股东也可以走增资的途径。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