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公司2000年成立,注册资金为500万,之后在经营过程中从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大约1000万。2013年购买土地用了300万,那么,问题来了,这300万怎样界定是用企业自己的钱还是用了贷款?税法上需要利息资本化,如何计算该笔利息?这块土地2013购入,2016年7月才开始动工建设。至今未完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界定购买土地支出是否为贷款,这取决于贵公司自己。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同时,“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请贵公司参考以上来执行。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