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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您好:依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施工方可以做为企业确认收入的依据;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可依据该结算单进行收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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