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法人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印花税,税率多少,申报缴税期限?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交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在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同一种类应纳印花税凭证若需要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近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给许可证后,接税务机关确定的限期(最长不超过l 个月)汇总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