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个人所得税

2019-10-22 20:40:31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支付的劳务费,对方已经去税务局开具了劳务费的发票,税务局按经营所得扣了相应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但是税率较低,我公司还需要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税务机关已经代扣了个税,不需要再代扣个税了。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