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19年的费用发票计入2020年,如何下账呢?1、2019年12月发生的费用发票2020年1月才报销,如何下账? 2、2019年其他月份发票,2020年1月才拿来报销,如何下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因此,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在2019年底如何知道存在未收到发票的费用,可以在12月底计提费用,收到发票时,可以附到上个月的凭证后,也可以重新做红字和蓝字凭证,不会影响1月份费用。
如果不知道,没有计提费用,那么企业会计处理需要通过“以前年底损益调整”科目。所得税方面请参考以上文件。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