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以兽药市场企业,有一块闲置土地产权属于公司,该土地现市场价远高于成本价,我公司拟以该土地投资设立一独资公司,土地作价按成本价。请问该土地投资过程中需要过户吗?按成本价投资是否可行?涉及哪些税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投资到另外的公司,是需要过户的。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因此按成本价投资不可以,要以公允价值投资。
以下各项税费的计算也是以公允价值计算。
投资方涉及的税
增值税:以土地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必须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
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第四条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企业所得税: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投资方将土地投资入股到被投资企业名下,投资方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0.05%。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