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医疗行业增值税问题

2020-05-19 09:00:49
提出如下问题:
财税[2016]36号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此项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问题:

1、深圳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与当地税务机关经沟通交流,双方就现行税法的法理内涵、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医疗服务指导价等税务问题达成一致共识,明确医疗美容机构属免征增值税范畴。

2、国办发《2015》45号 四、优化发展环境: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此中并未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国办与财税的文件法律效力应当如何理解。

3、美容行业有两种,一种是天生残缺需要修正,应当属于免征增值税,另一种是属于纯粹美容需求,原来一直对该部分是否免征有不同意见。现深圳对所有医疗美容机构都免征增值税。其他的医疗服务项目(不仅仅是美容,包括很多未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可否参照深圳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文件所指的免征增值税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贵公司上述所从事的业务个人理解不属于免征范围。如果深圳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与当地税务机关经沟通交流且明确医疗美容机构属免征增值税范畴。那么建议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一份免税及文件,贵公司可以依据文件执行,以免因为理解有误造成不必要麻烦。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