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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操作问题

2020-10-20 19:46:19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一个集装箱整批出口到迪拜保税区,有一个第三方代理在保税区暂时把货物进口到保税区,然后我们的渠道客户再分批从保税区把货物进口到迪拜内地,或者我们在保税区内转出口到周边国家。客户款是直接向我们下单,付款给我们。

问题1:我们集装箱出口到迪拜保税区的报关金额和渠道客户向我们下单付款的金额有可能不一样,这个是以哪个金额退税?

问题2:超过1年卖不出去的货物,就是卖不出去了,该如何处理?退运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无法退运,我们是不是要再进口回来?这个进口要如何处理?能不能甩货处理,如果甩货,退税是以哪个金额退税?

问题3.我们是分批收款,收款有可能超过1年。我们收到款后退税,那就1个关单要分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保税区以外的国内其他区域,称为非保税区;货物实际是从国内出口到保税区,报关单中的“运输方式”填“非保税区”。货物运入保税区,报关完毕后,海关不会立即签发出口退税联,必须等该批货物再实际报关离开我国国境后,凭原出口报关单和该批货物离境的出境备案清单向该保税区海关申请签发出口退税联。

货物出口到保税区等同于出口,但按照海关相关管理规定,货物实际离境以后并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才签发退税信息,办理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7条第2款规定: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正常退税申报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因此,1、实务工作中,以最终离境下单金额办理退税。
2.卖不出去的,没有办理退税所以也就不存在退运 甩货不出来属于内销,不能办理退税。
3.分期收款不影响退税的,正常办理退税即可,具体处理以当地税务机关和当地海关的要求为准。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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