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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2023-04-05 09:37:0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土地取得成本300万,使用年限剩余10年,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价格700万,请问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有没有优惠和减免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1、确定应税收入额,为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其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开发商售房时代为收取的各项费用;2、扣除税法中允许的项目及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费用,也就是地价款,还包括房地产在开发中的成本及费用等。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60%,按照增值额来实行四级超率累进计率,其增值部分金额没有超过应扣除各个项目总金额50%的部分,按30%的税率来计算。其增值部分金额在扣除各个项目总金额的50-100%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类计算。而100-200%的部分是按照50%的税率来计算、超过200%的部分是按照60%的税率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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