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下,要在租赁期内折现摊销,折现与原租赁总价之差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也是分期摊销,而这些与税收要求所属期确认的费用之间存在差异,需要在汇算时将核算确认费用调整为税收口径,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汇算表里好像没有专门的使用权资产调整表,那这部分调整,是填哪张表,如何填列?希望老师能举例说明。
2.分期对折现后的使用权资产摊销确认管理费用,在汇算时【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使用权资产折旧应归为【资产折旧摊销】还是别的项目?
3.同样分期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的财务费用,在汇算时【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是归属为【佣金手续费】吗还是别的项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修订的最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并无专门的\"使用权资产\"的纳税调整栏目,税务上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入资产及其折旧,填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四、长期待摊费用\"\"(五)其他\"的相应栏次。原因是该部分租入资产,会计上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就等同于税务上的\"长期待摊费用\"。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时可按以下方式填列:
(一)第一步,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二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鉴于现阶段,税法尚未对新租赁准则中的使用权资产有任何的界定,因此在实务代理中,有些企业将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5行“六、其他”中填列。
该行填报其他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项目金额。包括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发布)产生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金额。参照新收入准则的调整规则,填在45行“其他”中,即利于填报,又便于查找解释。
在汇算时【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使用权资产折旧应归为【资产折旧摊销】
在汇算时【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是归属为【佣金手续费】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